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浙政函〔2017〕43号)同意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确立了国际生态旅游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和浙西南中心城市的城市定位。规划2030年市域总人口31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42万人,中心城市常住人口70万人。中心城市的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7.5平方公里以内。按照“一心两轴、四区四级”的市域空间结构,推进城镇体系结构优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以瓯江(南明湖)为轴线形成“一江双城三片”的空间结构。中心城市坚持“青山画城、绿水兴城、文化荣城”的特色发展理念,形成“北居中闲南工”的空间功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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