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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我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河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制定了河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标准和历史建筑确定标准,明确由我厅城乡规划处专人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统计和推进工作,对全省所有市、县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推进工作目标、工作思路、进度安排等作出明确要求。
2016年,我厅主要指导各市、县开展了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现状统计工作,按照部工作要求和我厅制定的《河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截止2016年底,共摸排统计现状历史文化街区21个,现状历史建筑832个;其中,位于设市城市和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县中的历史文化街区18个,历史建筑327个。
二、2017年工作计划
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核查所有市、县中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基本情况和保护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进行划定,对符合标准的历史建筑进行确定、挂牌,公布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名单。2017年完成总体工作的比例不低于60%。2017年底前,各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公布的新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和新确定历史建筑的信息进行统计、校核,填写市(县)新划定历史文化街区上报表、市(县)新确定历史建筑上报表,连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我厅,我厅按照工作要求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我省共新认定历史文化街区13个,历史建筑30个;其中,位于设市城市和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县中的历史文化街区3个,历史建筑15个。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照《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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