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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划定城市“蓝线”

2017-06-01 11:23 来源: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讯(记者 钱建芬)“蓝线”,是指河道规划保护控制的地域界线,保护控制线之内的区域为蓝线范围,所以蓝线也被称为江河湖泊的保护线。昨天,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蓝线管理办法》,明确了南京城市蓝线的划定要求,并进行严格保护。该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山水城林!水,对于南京这座城市而言非常重要。南京的蓝线划定,以“保护优先、统筹规划”为原则,与同阶段城乡规划的深度保持一致。蓝线应当通过蓝线专项规划来划定,一经划定,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进行专题论证,确定符合河道流域规划、技术可行的调整方案,并按法定程序予以调整。办法中还特别强调,防洪河道除划定蓝线外,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建筑退让距离。

据了解,划定蓝线后,南京将有严格的保护措施。比如,在蓝线内禁止六种行为,分别是:违反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蓝线内水域; 影响河道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废弃物等;擅自圈圩、打坝;其他对河道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服从蓝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蓝线管理、对违反蓝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如有蓝线范围内已有不符合要求的建筑物了,怎么办?对此,《办法》中明确,蓝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不得进行改建和扩建,应当逐步迁移或者拆除。确需在蓝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穿河、跨河桥梁、码头、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等相关建设活动的,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还需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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