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有烟台市政协委员提出,相关部门应制定标准,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的拦蓄利用和保护。就此,烟台市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已会同市城管局启动了《烟台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目前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按照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为了解决城市内涝及拦蓄水资源,推行海绵城市建设,国务院办公厅相继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国务院办公室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的要求。文件中明确提出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各地区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要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控制开发强度,合理安排布局,有效控制地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宜低于40%;有条件的地区应对现有硬化路面进行透水性改造,提高对雨水的吸纳能力和蓄滞能力。
近年来,烟台市规划局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尝试新的规划与建设模式。会同市城管局启动了《烟台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目前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按照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规划将明确因地制宜推进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采用源头削减、中途转输、末端调蓄等多种手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实现城市良性水文循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维持或恢复城市的“海绵”功能。例如,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改变当前绿化带高于道路、广场的现状,采取微地形降低绿地高度,适时推行下凹式绿地建设、建设雨水花园,增强滞蓄雨水的能力;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项目建设中,逐步推广使用透水性铺设材料,增加地面下渗量来消减雨水泾流。并结合现有建筑屋顶的承载能力和防水现状考虑建设绿色屋顶。
在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市政要求中,增加了“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推广透水性铺装,减少硬覆盖地面。”等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内容。在我市规划展示馆提标改造中,增加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模型,便于市民整体了解烟台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情况,普及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理念。
下步,规划局将按照审批后的《烟台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设计原则及指标要求,严格审批各类建设项目,合理布局与防洪排涝密切相关的雨、污水管线,全面落实《烟台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确保从源头上增加水资源的拦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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