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与“城市绿心”,看似毫不相关的两者,将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走”到一起。
坐落北京正东近40年的东方化工厂及周边,即将蜕变成集健身、休闲、景观于一体的城市公园,其中900余公顷区域也将同时进行棚户区改造。
记者昨天从北京新奥集团获悉,该公司已经正式成为通州区东方化工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新奥集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通州区的东方化工厂旧址及周边区域将变身“城市绿心”,而东方厂周边的棚改项目也将在年内启动。根据初步计划,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房预计将在明年初开工。
东方化工厂厂区在蓝天映衬下更显壮观。(航拍资料照片)京报集团记者 满志禹摄
1.东方化工厂年底拆平建绿
“城市绿心”的概念虽新,但其实在国内外多地已经有所尝试。顾名思义,就是在城市中央或者多个城市组团围合起来的绿色空间。比如纽约的中央公园,位置极佳,改善着大都市的生态环境。
纽约中央公园
东方化工厂坐落在通州古运河畔,始建于1978年,曾是改革开放近四十年北京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厂区占地128万平方米,曾有千余名员工。1984年,我国第一套由日本引进的丙烯酸及其酯类装置就是在这里建成投产的,从此结束了国内该产品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
但随着北京产业的升级更新,东方化工厂2012年就已经停产。而今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设,这里成为副中心“两带、一环、一心”绿化布局的一部分。
通州区运河核心区规划效果图
北京城市副中心绿化布局中的“一心”就是“城市绿心”,在东方化工厂地区打造一片9.8平方公里的绿色景观,比3个颐和园的面积还要大,将成为开放的生态绿色空间。
此外,“两带”分别是指通州区和河北“北三县”之间的沿潮白河延伸的生态绿带,以及通州区和北京城区之间建设的湿地公园群、森林湿地带。“一环”则是城市副中心将被一道周长约56公里的“绿环”围绕,有13座公园镶嵌其中,目前已经建成4个,其余9个正在建设中。
“城市绿心”项目也将建设成未来城市副中心最具生命力的新地标,大尺度保留绿色空间,留白增绿,服务市民群众。
目前,“城市绿心”项目建设已经开始推进。通州区安监局早前也披露,东方化工厂和东方油库内危化品设备设施即将开拆。按照计划,所有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在10月31日前拆除完毕;到今年年底,拆平的东方化工厂将开始建绿,未来成为北京城市副中心绿化的一部分。
2.周边棚户区改造迫在眉睫
东方化工厂曾是我国规模最大、品种最全、质量最优的丙烯酸及酯类产品生产、科研、开发基地。停产时,这里曾对生产装置及储存区进行了清洗置换。之后,荒凉的厂区周边变成了“城乡结合部”。
“老百姓就挤在大片的平房区里,周边环境是真正的‘脏乱差。”说起厂区周边的样子,几次到这里调查的北京新奥集团负责东方化工厂周边棚改的负责人张杰摆了摆手,在他看来,这里好似成了城市发展的一块“洼地”。作为城市副中心绿心建设的基础性工程,通州区东方化工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也迫在眉睫。
根据计划,东方化工厂周边地区的棚改将在今年启动。“目前已经拿到了前期手续,招投标工作也已经开始进行。”该项目实施主体北京新奥集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项目位于通州新城东南部,与行政办公区隔河相望。
其中,东方化工厂厂区内部的拆迁工作由该厂管理部门负责,周边的棚改项目范围将主要涉及通州区永顺镇、张家湾镇、梨园镇等3个镇9个村,涉及集体土地面积约475公顷、国有土地面积约429公顷。
记者获悉,今年年底前,东方化工厂棚改范围内将陆续启动签约和进行拆迁工作,其中部分关键区域的签约工作甚至还会提前在9月进行。“通过东方化工厂周边棚改项目,也为“城市绿心”建设创造了条件,也将改善当地百姓居住条件、大幅度提升生活品质。”相关负责人说。
3.最快2020年底百姓上楼
目前,东方化工厂周边地区的棚改项目正处于设计阶段,还未有十分成型的方案,但记者也从新奥集团获悉诸多前期已基本敲定的规划方向。
初步测算,东方化工厂棚改的回迁安置房将建设70万平方米左右,并配有小学、幼儿园、商业设施。
但比以往棚改项目有所升级的是,东方化工厂周边棚改将引入不少建筑施工和城市规划的新理念:比如本市近年来力推的产业化住宅,这种技术让施工更环保、省时,同时老百姓居住品质也更高;住宅内部,基本实现精装修交房;而市政设施也会采用“海绵城市”的理念,在暴雨时避免出现内涝……
在棚改项目的西北方向,已经初步规划建设歌剧院、图书馆、博物馆,被称为副中心的“三大建筑”。
北京新奥集团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介绍,根据初步方案,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房预计将在明年初开工,预计将有3年的建设周期,也就是说预计2020年底、2021年初就能入住。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