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要保护的自然景观、历史人文资源,确定城市风貌与特色定位
为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传承历史文脉,定位城市形象,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和空间意向,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试行)》(简称《指南》),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今后,我省市、县在单独编制总体城市设计时将有规可依。
城市设计先要确定特色定位
今后,全省各市、县在城市特色与风貌编制中,将基于城市特色资源、分析周边自然环境的关系、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总结城市文化特色、把握城市现状及发展潜力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发展定位、功能布局,结合制约条件、公众意愿等,提出城市总体设计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策略。其中需明确要保护的自然景观、历史人文资源,确定城市风貌与特色定位。
此外,根据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将考虑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等因素,对自然形态空间(如山、水、河流、湖泊、湿地等)提出保护策略,妥善处理城市与自然、历史与发展的协调关系。
构建有机整体的景观体系
城市如何规划总体形态格局?《指南》将其分为空间格局、立体形态、景观体系三部分。空间格局主要分析城市历史沿革、人文脉络,提炼城市精神,根据城市自然山水格局与城市建设条件,明确符合功能结构的城市空间形态格局。
立体形态则以现状分析为基础,综合考虑城市用地功能及开发建设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高度分区指引和高层建筑布局原则,塑造优美的城市天际线。
景观体系将梳理城市景观节点、标志、路径、边界、廊道等要素,提出建设控制引导的策略和要求。确定城市景观轴线、视线通廊和重要的眺望点,构建富有特色、有机整体的景观体系,提出景观分区设想。
集中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地区
根据城市中自然、人文景观分布情况,以及能够展现城市特色重要程度及具有特殊价值的地区,《指南》将城市划分为重点地区与重点地区范围以外地区两种类型。
重点地区,一般包括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区、历史风貌地区、新城新区、重要街道、滨水地区、山前地区等区域。该区域定义为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与具有特殊价值的地区。
其中,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将展示城市魅力、强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地标。提出功能定位、空间形态、形象特征、第五立面等方面的建设指引。滨水地区将根据区位特点确定滨水区域的功能定位,构建视线通道,促进自然与城市的有机融合,提出滨水地区建筑高度、建筑退距和建筑形态的空间指引。
形成网络化空间结构
在城市设计编制的典型要素控制中,《指南》就公共空间、建筑设计、城市色彩、夜景照明等方面进行引导。
公共空间主要分为自然资源和人工建设两部分,包括绿地空间、广场空间、街道空间和滨水空间等。城市设计编制中将明确城市各类主要公共空间的分布、类型与层次,组织丰富的城市公共空间系统,形成网络化的空间结构。
《指南》提出,需把握城市街巷肌理、历史印记和老旧建筑等传统要素,强调公共艺术的设计运用,创造具有场所精神、文化内涵的城市公共空间。梳理城市主要公共空间,加强相互之间的关联性,从强化服务功能和提升环境质量等方面提出各类型公共空间的建设目标、原则和对策。(记者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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