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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珠三角创新圈梯度发展格局

2017-08-01 10:15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魏达志

提要

珠三角城市群作为我国超大型城市群之一,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工业化与城市化水平高,不仅拥有广州与深圳两个全国性中心城市,而且还比邻港澳这两个国际化城市。这些核心城市科技雄厚、产业密集并具文教实力,易于形成域内产业结构互补性和多元化发展格局,如果战略定位科学,发展导向正确,既具有不断创新和向高端演进的动能,还具有从空间上向外不断扩散的活力。特别是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国家战略部署视野下,又为我们重构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并进一步向珠三角创新圈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圈升级提供了极大的想像空间和实践空间,但是如何高屋建瓴地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并上升为珠三角与大湾区创新圈,依然需要新的战略性思路与策略性考量。

1.实现经济优势向创新优势的转化

由于城市群内各个城市的区位、产业、技术、知识与人才等的规模与质量并不相同,这意味着各市的创新发生与产业发展存在不均等现象。同时城市群的各个城市具有不同的集聚和扩散功能,城市群的集聚过程,表现为科技、资本、人力等要素由于收益差异而导致由外围向中心的集聚;在扩散过程中,表现为生产要素由中心向外围辐射,并导致区域经济整体得到提升与发展。

城市群内总存在一或两个核心城市作为增长极核,如改革开放之初的香港与广州。一般而言经济增长都发端于增长极,当一旦突破两点的原始形态就开始了两点之间的辐射和对接,并通过软硬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新兴的产业布局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的轴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成熟,轴线开始向新的圈层扩散,然后辐射到整个城市群。

这一辐射路径与方式被称为城市群均衡发展的主导路径。珠江三角洲的发展路径就是典型的城市群均衡发展的范例。在主导路径形成中,点轴贯通是第一步,当经济发展轴线一旦形成,将吸引人口、产业向轴线集聚,并产生新的增长点。如深圳和东莞就是在香港与广州点轴开发中崛起的珠江东岸城市,与此同时, 珠江西岸又崛起了佛山、中山与珠海等另外一些城市。点轴形成与演进的结果将辐射整个城市群经济圈。

城市群形成增长轴后将进入网络扩散模式,并通过几何级数的能极效应,构造现代城市群的空间结构。网络开发既是城市群点轴系统的延伸和强化,又可促进城市群经济圈的一体化发展。当珠江三角洲的周边地区强烈地感受到中心城市的扩散力度时,城市群网络即经济圈就将形成。城市群点轴圈的形成,在城市群的能极增长上将发生几何级数的飞跃,即1∶3∶9的经济能极效应。

目前珠三角已经顺利实现了点轴圈经济能极的集聚与扩散过程,我们应该总结珠三角创造经济优势的历史进程,实现由经济能极向创新能极转化的扩散效应,并通过广州与深圳这两个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在科技创新上的相互对接,带动东莞的创新发展,从而形成新的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深圳作为国家自主创新型城市更加应该发挥协同带动作用,加速珠三角创新圈形成并有效支撑广东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建设, 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圈的形成并最终为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作出自己的贡献。

2.重构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机制

目前未能发挥珠三角经济优势向创新优势转化的能级扩散效应的主要原因是,虽然我们已经构成“1+1+7”(广州市+深圳市+其他七市)初步的珠三角创新格局,但是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是珠三角城市间缺乏协同创新的分工与机制,目前的创新状况依然是各自为政,在整体的创新格局中依然显得凌乱;由于缺乏全省创新政策系列的操作指引,广东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创新政策,但我们在实际的调研当中仍然听到各个地市有关政策操作性不强的呼声。特别是深港穗三大核心城市并没有形成创新领域的协同与合作,珠三角创新轴尚未形成,不仅极大地影响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形成,更不可能实现对珠三角创新圈的带动作用。我们依然需要重新探讨科学合理的实践路径,通过总结珠三角创造经济优势的历史过程,实现由经济优势向创新优势的转化。

我们需要借鉴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顶层设计,在协同创新方面形成各区各园、京津冀、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四大圈层。由于目前珠三角城市间缺乏有机的创新协同,除了在协同创新政策与创新机制的建设以外,还需要组建类似“广东省珠三角城市协同创新联盟”的社会团体和类似“广东省珠三角协同创新研究院”等民非研究平台。建设诸如此类的区域创新合作组织,改变广东不同地市各自为政、互不协同的创新局面。

大力支持社会组织联络世界创新型城市或区域结成创新同盟,支持珠三角城市与世界创新型城市或区域结对创新城市,使得政府与民间在更高视野、更大范畴共同推进并实现广东协同创新的目标。

还不能忽略的是,要发挥香港在改革开放初期那样主动积极地融入珠三角的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珠三角在改革开放初始,有香港、广州两个核心城市作为城市群的增长极核,增长极的轴向扩散与点轴贯通崛起了珠三角东西两岸的新兴城市带,吸引经济资源向轴线集聚并产生新的增长轴。点轴形成与演进的结果将辐射并提升了整个珠三角经济圈。“深港创新圈”曾经是一个亮点,但由于香港的知识创新体系与深圳的技术创新体系并未能形成有效融合,所以未能发挥深港协同的创新效应和辐射支撑作用。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实施,当前香港在创新问题上认识的不断深化,有利于未来形成粤港澳大湾区新兴的创新格局。

3.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奠基未来发展

珠三角创新圈应该成长并依托于珠三角这样一个超大型的城市群之中。珠三角创新圈的形成,表现为更多的创新资源由点轴辐射向圈层的扩散,并进一步集聚来自海内外的不同的创新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与此同时,珠三角创新圈的主要城市在协同创新与合作创新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并获得具有制高点价值的科技成果与产业化效应,并进而带动整个珠三角的创新发展。

(一)率先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并在战略上重构珠三角创新圈的梯度发展格局。

一是为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制定深港穗莞协同的创新政策。围绕深港穗莞梯度创新格局,逐步形成深港穗莞创新轴。探索建立更富竞争力、更具开放性的协同创新政策,充分整合深港穗莞创新资源优势,发挥深港穗莞在建设珠三角创新圈过程中的引领作用。

二是为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立深港穗莞创新合作平台。加快建立深港穗莞联合研发、科学发现、人文交流、知识产权、技术转化等综合性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港穗的高校资源和深莞的创新企业集群优势,鼓励深港穗莞的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创新企业共建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联合开展重点产业及其核心技术的协同攻关。

三是为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共同形成创新辐射的引领作用。围绕珠三角点轴圈的梯度创新格局,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为创新辐射核心,打造珠三角城市群创新发展引领区,并建设珠三角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圈。搭建跨区域创新合作创新网络,逐渐形成各区各园、深港穗、珠三角、全国、全球的创新圈层,实现珠三角内外、省内外、全国交叉创新的梯度格局,推进珠三角城市间的产业关联,提升珠三角城市群的创新协同水平。

(二)发挥深圳先行作用,布局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具有科学发现与技术开发意义的产业集群。

一是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以广深沿线为主轴整合创新资源,实现广东省提出的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推动重大科技平台和基础设施共享,促进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深度融合。特别是广州、深圳这两座相距100多公里的一线城市与东莞、香港都不能等闲视之,如何借鉴美国128号公路创新廊道的经验,以广深沿线为主轴整合创新资源、打造科技创新走廊,为建设全省科技创新产业中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将发挥深圳在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引领作用,深圳作为国家级的自主创新城市,不仅责无旁贷而且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深圳先后建起南山高新科技园、大沙河创新走廊等一系列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已经成为具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辐射极核意义的战略性价值,并且需要将这种辐射极核的动能尽可能地放大做强。

三是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必须发挥深圳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支柱产业和创新型传统优势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应用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机器人、生命科学、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先发优势,通过先行优势促进优质资源的整合利用。

(三)构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协同创新体系, 推动形成并巩固珠三角创新圈并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圈升级。

一是扎实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推动珠三角创新圈的形成并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圈的升级奠定扎实的基础,通过创新政策和各类合作平台推动深港穗莞创新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促进创新活动空间集聚和产业分工梯度布局,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梯度发展、科学高效的区域一体化创新体系,提升深港穗莞创新能级,聚力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并加速提升对珠三角城市群的创新带动作用。

二是推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乃至珠三角与大湾区创新圈内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共赢。支持建立珠三角城市群创新资源开放协同机制,共同打造支撑珠三角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支点。与珠三角其他城市共同实施科技创新工程,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和产业重大共性技术攻关,建立开放共享的珠三角城市群人才资源库,发挥深圳引领创新合作的作用,打造创新驱动、技术先进、功能强大的珠三角创新圈。

三是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乃至更大范围不同产业间的创新协同。通过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产业链与分工协作格局,共同打造珠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国家生产性服务业基地,引领珠三角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得到持续不断的提升与发展。

(作者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深圳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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