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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门联合整治“问题地图”

2017-08-23 08:45 来源:国土之声

8月21日在京召开的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为切实保障我国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国土资源部等14个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库热西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主持会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闵宜仁通报了工作方案。

自2012年以来,我国地图市场快速发展,每年公开出版的地图约2000多种,近3亿册(幅)。其间,地图市场和地图展示使用中损害我国领土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等“问题地图”仍然屡禁不止,尤其是一些互联网刊载的、自媒体发布的“问题地图”,分布广、传播快、危害大。

针对此,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外交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部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文物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战场环境保障局联合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和相关政策,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

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三大类“问题地图”:一是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如,台湾省在地图上的标注违背“一个中国”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将我国领土标注到国外,南海断续线的标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等。二是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如在地图上标注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以及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三是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如地名在地图上的标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标注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8类地图为主要检查对象:互联网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地图,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的地图,政府网站登载的地图,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展览(展会)、博物馆等展示的地图,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包括在电子商务平台、书店、图书音像市场等中销售的地图),进出口地图(含对外加工地图),其他地图(地球仪、工艺性地图产品等)。

专项行动从8月开始至12月结束,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巡查整治、汇报总结和“回头看”五个阶段工作,并通过工作督导、现场检查、重点抽查、督办案件等多种方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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