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发展,厦门总量不大、速度也不是最快的,不过厦门无疑是最宜居的城市之一。厦门天蓝水清,民生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均衡协调非常明显。
协调发展步伐加快
厦门又称“鹭岛”,以本岛厦门岛为中心,一海相隔的西岸、北岸和东岸分别围绕着海沧半岛、集美半岛、翔安半岛和内陆同安。厦门本岛俗称“岛内”,周围其他区域被称为“岛外”。由于种种原因,过去人才和资本更倾向于向岛内聚集,岛内经济发展速度和基础设施建设也都远远超过岛外。
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深入厦门调研,作出了“跨岛发展”的战略决策,提出了提升本岛与拓展海湾、城市转型与经济转型、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突显城市特色与保护海湾生态“四个结合”的重大举措,为厦门经济特区在新的历史阶段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
15年来,厦门以“跨岛发展”战略为核心,推进产城融合,集美新城、海沧新城初步形成集聚态势,环东海域东部新城、翔安南部新城、马銮湾新城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协调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强告诉记者,“跨岛发展”战略的推进坚持产城融合的思路,厦门着力统筹岛内外产业联动发展,持续加大岛外产业载体建设和招商力度,形成了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近年来,厦门市新引进的联芯、天马微电子等一大批重大产业项目全部布局岛外。2016年岛外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比重达68%,比2003年提升18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岛外4个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的比重为69.1%,岛外4个区合计完成投资851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70.1%。
目前厦门岛外各区已形成自己的产业态势,海沧新城、马銮湾新城主导临港产业、航运物流和生物医药,集美新城拓展教育科研、机械制造和软件信息,同安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文化休闲和轻工食品,环东海域东部新城、翔安南部新城主打临空产业、高端服务和光电信息等。
产城融合思路指引下的“跨岛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了厦门市产业格局的优化,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从2002年的3.4:55.8:40.8调整优化到2016年的0.6:41.2:58.2,城市产业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
城市新框架初步形成
岛外新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城市空间的大幅拓展。“2002年,厦门城市建成区只有94平方公里,2016年已经拓展到335平方公里,其中岛外由30平方公里增长到225平方公里,占全市增量的81%。2016年厦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89%,城市化进程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黄强说。
“‘跨岛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离不开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黄强说,2002年以前,除了上世纪50年代建成的海堤,厦门仅有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两个进出岛通道。2002年以后的15年间,新建成集美大桥、杏林大桥与翔安隧道3个通道,共拥有30条车道组成的快速进出岛通道。
家住集美区的郭浩然在岛内上班,集美大桥建成之前,只能绕行又远又堵的厦门大桥,现在驾车从集美大桥跨海只需8分钟。岛内上班、岛外居住的他既能享受岛内的经济发展成果,又能避开岛内的拥挤和较高的生活成本。
目前,厦门岛第二西通道——海沧隧道正在加紧建设,第二东通道的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第三东通道也在积极筹备中。此外,规划并建设中的5条地铁线路全部贯通岛内外,通车之后,将再添5条进出岛快速通道,岛内外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将更加完善。
“城市发展应以人为本,厦门市在跨岛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向岛外的延伸,岛外新城和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进一步加大,优质公共资源更多向岛外倾斜,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市民。”黄强说。
目前,厦门市已建成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城乡全覆盖。全部6个行政区均高分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评估认定。岛外各区均规划布局三甲医院。
在“跨岛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下,厦门“一岛一带多中心”的城市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其中,“一岛”即厦门本岛,“一带”即环湾城市带,串联漳州开发区、角美、龙海、海沧、集美、同安、翔安、金门、南安等区域;“多中心”即厦门岛市级中心、东部市级中心和海沧、集美、同安、翔安4个区级中心,发展的系统性协调性进一步提高。
目前,厦门岛外基础设施建设在不断加快,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岛外倾斜。2016年,集美新城、环东海域东部新城、翔安南部新城、马銮湾新城建设完成投资820亿元,岛外4个区完成投资1518.74亿元,总量是岛内投资的2.4倍,比2012年增长77.8%,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70.3%。未来,厦门岛内外差距将更趋缩小,城乡发展将更加协调,岛内外人民也将共享城市均衡协调发展的幸福生活。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薛志伟)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