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首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已完成申报,将在今年10月底前筛选部分城市、县城展开试点,以提高城市建设水平,避免“千城一面”,试点时间为期2年。
为何启动城市设计试点,哪些地方将纳入试点?试点如何展开?日前,记者采访了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
避免“千城一面” 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问:为什么要进行城市设计试点?
答: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能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围绕城市设计,今年6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始施行《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要求城市重点地区必须开展城市设计,从塑造景观特色、明确空间结构、组织公共空间、协调市政工程等方面,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
今年上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依托法定规划体系、强化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城市景观风貌的协调性。
由于我省城市、县城数量多,地域差异大,缺乏城市设计经验,通过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县城开展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城市设计,对避免城市“千城一面”,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启动首批城市设计试点申报 宜居县城试点县优先考虑
问:进行城市设计试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今年8月我们启动了首批城市设计试点申报,申报主体为城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城市可直接申报,最终参与试点的城市名单将综合评审后确定。
首批试点城市均要求具有一定的城市设计工作基础、有较完整的管理队伍和专业团队;有意愿探索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工作机制;能践行相关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和技术规定;有不少于两年的城市设计工作计划;能够按照城市设计,开展新城新区建设、老旧城区整治更新,并承诺2年内在城市风貌特色上取得明显成效。
在试点开展之前,省住建厅向全省21个宜居县城试点县拨付了城市设计专项资金,要求各地完成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塑造富有地方文化底蕴的空间景观和风貌特色,这批有一定城市设计基础的县城将优先考虑纳入城市设计试点。
形成成果体系 列为制度和管控手段
问:城市设计试点将重点围绕哪些工作展开?
答:试点城市在试点期内要完成总体城市设计和城市重点区段设计,初步形成“城市设计”成果体系,并将城市设计作为一项经常性制度和管控手段,全面应用于城市规划管理之中。
具体而言,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城市、人文城市、特色城市建设;创新管理制度,研究创新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开展城市设计,从制度上保障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的目标;建立成果体系,建立贯穿城市规划全过程的“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的城市设计成果体系,增强连续性和可操作性;探索技术方法,探索适用的城市设计技术路径,鼓励使用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保证城市设计科学合理、好用、适用;提高城市质量,结合“城市双修”,通过城市设计工作,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建设内涵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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