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进规划国土职能融合,实现全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在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和权籍登记层面的合一,规范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用地分类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对照使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用地分类对应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对应指南》),于2017年9月20日以市规划国土发[2017]316号文正式发布。
1.为什么要编制《对应指南》
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用途和分类有着各自的标准体系,类别及内涵不尽相同。为了解决二者在实际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衔接问题,原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曾于2008年联合发布了用地分类“双语词典”——《北京市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规划用地分类对照表(试行)》,将两种分类标准对应,极大方便了当时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衔接使用。
2013年,北京市发布了新的《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2014年,又发布了《地类认定规范》,对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了细化。由于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用地分类均为有效法定文件,且两部门用地分类标准尚不具备完全融合的条件,因此,需要对新的《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地类认定规范》进行对照衔接。
2.《对应指南》有什么用途
《对应指南》适用于北京市市域范围内各类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及权籍登记等工作,为北京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提供了基础依据,方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快速查询用地分类对应关系,利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数据对接,便于权籍登记顺利开展,也为北京市“两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铺垫了重要基础。
3.《对应指南》是怎样编制的
在2014年北京市发布《地类认定规范》后,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便着手开始研究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用地分类对应关系。
2016年7月,在多规合一的形势要求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简称“市规划国土委”)挂牌成立。
之后,市规划国土委立即组织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北京城市规划学会,借鉴2008年发布的《北京市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规划用地分类对照表(试行)》,并结合2016年以来全市“两规合一”研究基础,开展了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组织规划和国土领域专家对编制成果进行评审,经过充分研究、反复论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次《对应指南》。
4.《对应指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对应指南》将《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DB11/996-2013)》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地类认定规范(DB11/T 1108-2014)》进行了对应,以表格形式呈现。其编排内容为双向对应:
以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为主序,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地类认定内容与之匹配,形成对应表;
反向对应,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主序的对应表。
同时,将“北京市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与国标用地分类对照表”“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表”作为附录,便于规划管理和技术人员参照使用。
《对应指南》未就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中的用地分类、用地名称、用地编码、用地含义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只确定对应关系。
5.从哪里能获得《对应指南》
目前,《北京市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用地分类对应指南(试行)》已发布,可通过北京市城乡标准化办公室网站(www.hbbb.net)查阅《对应指南》电子文件,也可在标准服务站购买《对应指南》纸质版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市规划国土委南礼士路办公区南侧。电话:68010409、68011408)。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