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记者 刘兴)考核不及格企业或被限制投放、每1000部共享单车必须配6名保障人员、骑手一年5次受罚将列入黑名单……1月17日,记者从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获悉,该局联合多部门制定《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实施。
自从共享单车进入厦门,最巅峰的时候可高达46万余辆。根据《意见》,厦门市执法局将根据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总量调控机制。经科学测算,厦门目前的共享单车合理数量是15万辆左右,今后将根据人口数量、需求量等进行相应调整。
厦门市执法局根据经营者的规模、服务能力、技术手段、社会信用、违法行为、考核评价等因素,确定其投放的优先等级及相应的每年投放比例。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要求、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经营者,市执法局将公开通报,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限制其投放。
另外,经营者应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保障能力,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根据《意见》要求,每投放1000部共享单车要配5名运营人员、1名维保人员,共6名保障人员。
《意见》还指出,经营者应提醒用户遵守交通规则、停放秩序,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将共享单车交由未满12周岁儿童使用、盗窃车辆、故意毁坏车辆、违规乱停放等行为,记入用户个人信用记录,鼓励运营企业间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并对失信人员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按要求,一年内累计5次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人,以及在城市快速路、机动车道、桥梁、涵洞、隧道等处乱停放,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由市执法局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通报各经营者,该行为人将被停止其使用资格等措施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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