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任务安排,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市城乡规划院编制了《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该规划方案已经2014年3月26日通过专家审查论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甘肃省城乡规划条列》及《甘肃省城乡规划制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十日,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
(注:本次公示的规划成果为规划会审阶段成果,仅作为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为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最终规划成果由市城乡规划局汇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复为准,兰州市城乡规划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一、公示时间
2014年8月22日——2014年9月20日
二、公示方式
1.报纸公示:在《兰州日报》上刊登公示主要内容
2.网站公示:在兰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公布公示内容
网址:http://www.lzgh.gov.cn
三、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兰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处(城关区通渭路127号1412室)
电子邮箱:lzscxghj@163.com
信件地址:城关区通渭路127号规划国土大厦1412室
邮政编码:730030
电话咨询及传真:0931—8482370 0931—8481279 0931—8465988(传真)联系人:刘鹏堂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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