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简介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甘肃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进行编制。
规划通过评估兰州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现状分析,确定了总体目标,提出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确定了兰州市域需要保护的内容,提出城市总体层面上有利于遗产保护的规划要求;确定了国家、省、市、区(县)的文物保护范围(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确定了金天观、河口古民居两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控制措施;提出兰州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其相互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措施;提出继承和弘扬兰州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措施;提出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的规划要求和措施;提出近期实施保护内容;同时提出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现代优秀建筑、兰州近现代重要工业遗产、优秀雕塑、名胜景区、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内容和措施;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图纸简介
一、历史文化街区分布图:确定河口古民居区历史文化街区和金天观历史文化街区的区位。
二、市域物质遗产保护规划图:兰州市域范围内中心城区范围外的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的区位。
三、市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图:兰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近代特色建筑、工业文明保护区、历史风貌保护区、景观风貌山体的区位。
四、市区风貌格局保护规划图:保护兰州自然山形水态格局和自然景观风貌,对四版总规确定的“三带五廊”严格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山势水形和生态绿廊进行开发建设;保护城市中心区的局部“轴线对称放射”格局,并对延续这种对称风格的新区骨干路网进行保护;对城市轴线和视廊进行保护规划,控制沿轴线建筑的高度、体量和形式,保证“显山露水”,强化轴线效果。
五、金天观历史文化街区:
重点保护区范围是北至西津路,南至陇海铁路线,东至雷坛河,西至华林路第二道湾,面积为18865平方米,风貌协调区的面积为48800平方米,总计67670平方米。
规划将金天观建成具有丝绸之路文化,民俗文化、园林建筑文化,带有甘肃地方特色的古文化园。重点保护内容是:东大门、文昌宫及东西配殿、厢房,云水堂及东西厢房、四合院、老子殿、玉皇阁、三光殿、三官殿、三清殿、雷祖殿、真武祠、元坛祠、碑亭、碧血碑、三公祠等。
六、河口古民居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图:重点保护区范围以外围保护建筑边线以外约50米,面积为79770平方米,风貌协调区的面积为83160平方米,总计162930平方米。规划重点保护内容是:挂牌保护的古民居,祠堂以及能够反映历史风貌的街巷。
七、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确定市域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分布范围和保护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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