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特色小镇未来如何发展,如今有了规划的蓝图。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重庆有序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健康发展描绘出了“特而强、聚而合、小而美、新而活”的崭新蓝图。
与行政建制镇区分开
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镇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是创新性供给与个性化需求实现有效对接的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和新型城镇化有效载体。
通知要求,要注意把特色小镇和拥有几十平方公里土地和一定人口经济规模的行政建制镇区分开来,把特色小镇和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体育基地、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等区分开来,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一个框、什么都往里装,要避免急于求成、盲目发展、遍地开花。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为落实好《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6〕111号),我市“特色小镇”将围绕“三特色、三集聚”目标,突出特色产业、特色风貌、特色功能,促进产业集聚、空间集聚、人口集聚,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三生融合”,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小镇,促进产镇人文融合发展。
按照通知,特色小镇要发展特色产业,坚持以特色产业为核心走产业立镇之路。其中,主城区和渝西片区,重点培育一批创新创业、文化创意、高端产业等“城郊镇”“园中镇”“镇中镇”,将其发展成为集聚高端要素的创新创业新平台形象展示窗口;渝东北、渝东南片区,重点培育一批承载历史记忆、彰显山水地域特色、体现民俗风情的特色小镇,将其发展成为城乡联动的重要连接纽带、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
严防“假小镇真地产”
《通知》要求特色小镇一定要规范有序建设。坚持生态优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防以特色小镇建设名义破坏生态,严把产业准入关,防止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引入,把每一个特色小镇都建设成为生态小镇。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城镇化和经济发展规律,以企业为主体推进项目建设和小镇的管理运营,多渠道探索PPP模式、大中型企业龙头带动等市场化方式打造特色小镇。同时,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发挥规划引导、政策导向、搭建平台等作用,避免“大包大揽”和当“甩手掌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划定特色小镇发展边界,合理控制特色小镇四至范围,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严防“假小镇真地产”项目,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小镇”称谓需慎重使用
我市特色小镇的打造将坚持实行宽进严定、动态调整的创建制,不搞命名制。各区县(自治县)要规范审慎使用“小镇”称谓,以少而特、少而精、少而专为导向,因地制宜培育发展1~2个特色小镇。市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库,将各区县确定培育发展的特色小镇纳入创建库统筹管理,引导健康发展。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城融合、集约紧凑、生态良好、功能完善、管理高效的特色小镇。对已纳入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的,市级相关部门要指导其有序发展,并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开展的定期测评和优胜劣汰工作。
此外,为进一步营造发展良好环境,我市将在金融、土地、产业等方面给予特色小镇建设政策支持,搭建特色小镇发展平台,通过深化完善与“千企千镇工程”等合作,促进银政企对接互动。鼓励引导特色小镇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鼓励开展“旧房、旧村、旧厂”改造和荒地、废弃地开发利用,探索集约用地的方式和途径,提升用地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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