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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通过专家论证

2018-07-24 11:35 来源:赣州市城乡规划局

7月19日,省住建厅在我市主持召开《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专家论证会。经充分审议,专家组原则通过规划。市政府副市长何福洲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赣州城市发展建设面临新的形势、新的要求,迎来新的历史机遇,迈步进入新时代。

城市总体规划关系城市长远发展,是引领城市规划建设的总纲领。《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06版总规)自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赣州城市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2012年,《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赣州迎来了振兴发展的政策机遇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把赣州建设成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省政府相继出台政策文件支持赣州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三南”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相继批准设立,龙南、瑞金经开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市域形成新的发展格局。南康、赣县相继撤市(县)设区,蓉江新区成立,中心城区实现了“两区”向“五区”的跨跃,黄金机场扩建工程、昌赣深客专等重大基础设施开工建设,赣州综保区、赣州高新区、赣州国际陆港等重大产业平台相继形成,区域性中心城市空间格局初具雏形。为明确赣州与“两个一百年”目标相衔接的城市发展愿景,加快推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强化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领作用,由赣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赣州2035》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出了“绿色崛起、红色样板”的城市发展愿景,通过“对接一带一路,打造全球知名内陆港口城市”“加强协调发展,打造全国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实施创新驱动,构建区域性新型产业合作基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提升城市辐射能力,打造六大区域性中心”的城市发展战略,到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域副中心城市地位明显提升,建成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生态优美、富有气质的城市;到2035年,全面实现苏区振兴目标,省域副中心城市地位凸显,全国区域性交通枢纽、“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建成,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成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绿色崛起的红色样板城市;到本世纪中叶,紧跟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全面建成富裕文明、幸福安康、绿色智能、令人向往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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