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垃圾管理,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一些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垃圾处理模式,在垃圾收集、处理及管理方面有一些经验值得借鉴。
根据垃圾处理市场化程度和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国外垃圾处理模式主要分为市场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及其他类型。
市场主导型
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
垃圾作为一种经济而被纳入商业运作中
城市垃圾的收集、回收、处理
加工及销售是一个系统的产业
依靠商业模式运行
美 国
美国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是由专门从事废弃物收集处理的公司承包运作。
这些废弃物公司,有的只是负责收集、分类和运输,有的还有自己的垃圾填埋场和堆肥场。
美国居民每月要交给市政管理部门垃圾处理费,市政管理部门再与废弃物处理企业签订合同。
当前,美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回收、焚烧和填埋。其中,回收占30%,焚烧占14%,填埋占56%。
德 国
在德国,垃圾已作为一种经济而被纳入商业运作中,绝大多数垃圾的经营由当地政府负责。
这种经营模式由当地政府负责垃圾收集,然后将垃圾经过不同处理,对处理后的某些物质可重新投入市场,从中获取经济效益。
对于居民区的垃圾则实施一种双轨制的经营。
居民区的垃圾由镇、乡负责收集,将这些垃圾运输到公共处理厂和私人处理厂进行分类和处理,并将处理后有用的物质投入市场,使其进入商业运营中。
政府主导型
以新加坡和日本为代表
在垃圾废物管理和综合治理的实际运作中
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通过严格的废物管理立法和
推行先进的垃圾处理理念
鼓励全社会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
和循环再生利用,维护环境安全
新加坡
新加坡注重做好垃圾的收运和处理两个环节
垃圾收运。环境局要求各个负责公共废品回收的部门定期为所有居民小区的每个住户提供免费的再循环塑料环保袋,让居民将可再利用的废品收集起来,并在指定的时间放在家门口,由废品回收站的工作人员每隔两星期收集1次。
垃圾处理。在垃圾处理方面,新加坡还制定和贯彻了两条原则:
一是建设足够的垃圾焚烧厂,焚烧所有的可燃垃圾,实现垃圾发电和供热利用;
二是建设足够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剩余的不可燃垃圾和焚烧残渣。
日 本
实行分类处理垃圾,注重垃圾发电和热能利用
分类处理。根据日本废弃物处理法,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
一是以家庭垃圾为主的“一般废弃物”在各市町村内处理,市町村自己处理或废弃物处理业者受市町村的委托进行处理并完成填埋等最终处置。
二是伴随各种产业活动从工厂、事务所等排出的“产业废弃物”原则上由工厂等机构自行处理。在委托第
三方处理时,必须委托给得到都道府县知事认可的处理业者。
垃圾发电。日本环境省原则上要求地方自治体将容器包装以外的废塑料作为可燃垃圾处理。
东京都23区决定从2008年起对“容器包装回收法”对象以外的不适于回收的塑料、橡胶、皮革制品进行焚烧处理,利用热能和进行垃圾发电。
启示
现代的垃圾管理理念。
德国关于以源头减量、回收和循环再利用为主导方向的垃圾管理理念较有代表性,即“避免—再利用—处理”。
这种管理理念将垃圾的避免放在首位,即尽可能避免垃圾的产生。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尽可能对垃圾实施再利用,即循环使用。
而只有以上两个方面都无法起作用时,才对垃圾进行处理。
高效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无论是市场主导型国家,还是政府主导型国家,都有较完备的收集、处理系统。
比如,新加坡采用多种垃圾收集方式,直接收集、间接收集和混合收集并用,这种方法较大提高了居民垃圾的收运效率。
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和设施。
目前,世界上垃圾处理技术最流行和使用最多的是填埋与焚烧。此外,还有堆肥、厌氧消化、热解气化、高温高压液化、蚯蚓处理等技术。
其中,发达国家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日趋成熟,运行稳定的垃圾处理设施也日益完备,将保障其垃圾管理理念和“零垃圾”目标的实现。
引导性税费政策。
日本采取税费政策来引导市民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行为。通过增加成本让经济主体在政策压力下做出合理的选择,提高废弃物的处置和利用效率。
比较有代表性的税费政策包括产业废弃物税、废弃物收费制与押金制。
新加坡政府还推行了材料税、产品税、使用费等的定义和监测程序,购买政策、环保审核等措施,也收到了显著成效。
健全的垃圾管理立法。
新加坡颁布实施的环境污染管制法令,对各类废物处理和排放都规定了明确的限定标准,使各项工程设施、工商活动和日常生活都有法可依。
新加坡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确保各项建设和社会活动不会引起不可控制的健康问题、安全问题和污染问题。
近年来,新加坡又先后出台了国家再循环计划、无垃圾行动等循环经济政策,着力推进废物再循环与再生利用进程,提高废物资源再生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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