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下发通知,严禁领导干部因自身个人喜好随意干预建筑设计,经查实影响恶劣的,将追究其责任。该规定下发后,安徽省住建厅高度重视,目前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贯彻落实,相关措施正在研究制定中。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在接受人民网安徽频道采访时提出了贯彻落实此项规定的总体思路。“在城市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时,坚持经济适用、美观大方、绿色低碳的建筑设计原则。”安徽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下一步将加强对城市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和规划引导,结合城市地形、地貌、人文特点,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体现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的和谐统一。
同时,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安徽省住建厅也正积极探索建筑设计方案市民参与机制,完善建筑规划设计专家审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科学的建筑规划设计决策机制,改进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上述负责人说,必须用制度来约束领导个人对建筑设计的随意干预。
那么,如何判断领导干部是否随意干预设计呢?安徽省住建厅解释称,是否违反既定的决策机制或议事规则是衡量领导个人是否随意干预建筑设计的标尺。如果建筑设计严重违背基本原理和规律,市民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应视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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