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依据国家、省、市建设项目规划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标准要求,现对调整后的“十堰市林荫大道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批前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范围位于十堰市城区林荫大道北侧、东邻火箭路、西接林荫大道、南通浙江路,片区总用地面积208公顷,规划人口约3.5万人。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林荫大道北片区土地科学合理开发,编制此规划。根据规划区的现状特点以及十堰市战略发展规划,规划本区用地以商业游乐设施为主,结合现状用地和已批规划,切实保护自然环境,增加区级公共设施用地,将该片区打造成城市东部重要的商务文娱中心、公园绿化中心。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5、《十堰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2-2030年)》等专项规划
6、《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年)》
7、政府会议纪要及相关部门意见
8、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三、公示地点
1、市规划局一楼“阳光规划公示栏”
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3、规划局网站:http://www.hbsygh.com/
4、控规规划地段
四、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有效工作日30日内
五、公示内容
“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详见规划地段现场张贴、市规划局网站或市规划局一楼“阳光规划公示栏”)。
六、联系方式
传真:8662481
电子邮箱:syghbz@163.com
地址:十堰市人民北路11号十堰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
邮编:442000
十堰市规划局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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