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开放40年来城乡规划事记回顾_资讯频道_中国城市规划网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导读
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城乡面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一方面得益于改革开放进程中社会经济领域的巨大进步,另一方面受益于我国城乡规划工作中政策引导。回顾我国40年城乡规划及其相关领域的政策变化,可以洞悉历次城市工作和城市规划会议召开后,部门组织、法治建设、专业建设和具体工作领域的一系列变化,其深刻代表着我国城乡规划及其相关领域改革开放的成就,也彰显着城乡规划工作对改革开放的力量支撑。
1978-1980年:城市规划工作的“恢复”期
工作会议·部门组建·启动运作
先于十一届三中全会而召开的的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以及后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都为改革初期城市工作和城乡规划工作的恢复起到思想引领和工作指导作用,酝酿着城市规划法制管理体系。
1978年
会议文件:召开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
1978年3月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形成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发(78)13号,对我国城市规划工作在经历了十年“文革”动乱之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提出“城市中的各项建设,都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安排,服从城市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并呼吁“为逐步把全国城市建设成为适应四个现代化需要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城市而奋斗”。
会议文件: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
1978年12月18日-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标志着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
1979年
部门组织:成立城市建设总局
1979年5月国家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的城市建设总局,指导和组织城市规划工作,参与经济建设的区域规划工作,为城市规划改革创造了制度保障。
标志事件:三市总体规划获批
1979年10月国务院批准唐山、兰州、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是自一五计划以来重新审批的第一批城市规划,标志着我国城市规划逐步开始步入正轨。
1980年
会议文件:召开第一次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
1980年10月召开的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12月国务院批转《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纪要》国发〔1980〕299号。会议回顾了我国城市规划工作发展的历史,提出:“正确认识城市规划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城市发展的指导方针,根据城市特点确定城市性质,尽快建立我国的城市规划法制,加强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搞好居住区规划、加快住宅建设,城市各项建设应根据城市规划统一安排,关于综合开发和征收土地使用费问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十个方面的工作要求,首次提出土地有偿使用的建议。
法治建设:两个部门规章颁发
1980年国家建委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颁发》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两个部门规章,为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提供了新的法律和技术依据,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1981-1988年:城乡规划工作的“理序”期
出让试行·条例管理·计划主导
深圳试行收取土地使用费,开启了中国城市土地转让出让的先行试验,也为中国城市建设提供第一桶金。保护历史化名城、风景名胜区成为改革建设进程中的及时选择,而国土管理脱离建设系统和《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围绕土地的出让制度和计划经济模式在并轨共行。
1981年
部门组织: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成立
1981年末,在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内设立国土局。1981年11月,北京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加强对首都规划的引导与管理。
标志事件:深圳试行土地使用费
1981年,深圳市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率先试行收取土地使用费。
1982年
标志事件:公布首批名城名胜
1982年2月国务院公布首批共24座历史文化名城,5月公布首批共44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并陆续出台有关法规文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制度得以建立。
部门组织: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2年5月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设城市规划局),形成了规划、国土、环保和建设“四位一体”的统一管理体制。1982年初,国土局改属国家计划委员会。
部门组织:中省市规划设计院逐步建立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建成立,同年度全国还有17个省、市成立了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所,逐步形成中、省和市三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体系。
标志事件:北京城市性质变化
1982年3月北京市正式提出“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草案)”,同年12月正式上报国务院。明确北京的城市性质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不再提“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工业基地”。
1983年
部门组织: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成立
1983年11月12日成立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进一步切实加强对首都规划建设的领导。
1984年
法治建设:城市规划条例颁布
1984年1月颁布施行的《城市规划条例》初步建立起我国城市规划的法律体系,明确了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证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基本制度,一定程度上为日趋建设频繁的城市建设活动提供引导和保障。
部门组织:计划与规划体制并轨
1984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城市规划局改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计委双重领导。
1985年
法治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
国务院发布《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风景名胜区的规范性文件。
专业建设:关于建立城市学的设想
钱学森在1985年第4期《城市规划》发文《关于建立城市学的设想》,提出“必要建立一门应用的理论科学,就是城市学”。
1986年
部门组织:国土管理脱离建设系统
1986年3月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后,1986年6月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7年1月实施),国土管理职能从城乡建设环境系统分出。
法治建设:土地管理法颁发实施
1986年国家颁布实施《土地管理法》,标志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土地管理制度发生根本性转变。
标志事件:城市总体规划基本完成
以2000年为期的城市总体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已基本完成,以此为标志,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1987年
专业建设:第一届城市规划青年论文竞赛举办
城市规划全国青年论文竞赛始于1987年,每两年举办一次。竞赛旨在活跃学术气氛,推动学科建设,为青年提供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
专业建设:城市规划中应用新技术应用成果交流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规划局、科技局、中国建筑学会城乡规划学术委员会在昆明召开“遥感、计算机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交流会”。这是对在城市规划中应用新技术(遥感、计算机)所得成果的一次检阅,在规划学术界当属首次。
1988年
部门组织:建设部成立
1988年5月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专业建设:首份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我国首次颁发全国统一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
1989-2004年:城乡规划工作的“促发”期
法治体系·一书两证·城市为主
首部《城市规划法》的颁布标志着城市规划走上制度化轨道,围绕其的一书两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规划编制资质、注册城市规划师等制度设置,是中国城市规划的特色体现。而1994年分税制改革和1998年房改,促发地方用地增长和土地财政为主的城市发展模式。
1989年
法治建设:第一部城市规划法律产生
《城市规划法》产生于1989年12月,并于1990年4月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城市规划的法律,标志着城市规划工作全面走上了制度化轨道,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1990年
法治建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法治化
1990年5月国务院颁发《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标志着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有更为明确的法规依据。
标志事件:开放和开发浦东
中央于1990 年宣布开发和开放浦东,释放出了继续改革开放的信号。
1991年
会议文件:召开第二次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
1991年9月, 召开第二次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提出城市规划不完全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具体化,城市作为经济和各项活动的载体,将日益按照市场来运作。
法治建设: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1991年建设部颁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正式列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同年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共同发布《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进行规范化体系。
1992年
法治建设: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1992年建设部发布《关于统一实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一书基础上的两证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城市规划管理的系统性、规范化逐步体现。
法制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
1992年建设部发布《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提出“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作为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纳入到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
专业建设:更名为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1992年建设部批准(建人〔1992〕788号)更名为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随后在民政部注册登记。
1993年
专业建设: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成立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1993年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成立,业务主管部门为建设部,是城市规划行业全国性社会团体。
1994年
专业建设:专业教育评估
1994年建设部颁布《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暂行规定》,适用于建筑学、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房地产经营管理等专业教育的评估工作。
标志事件:分税制改革
1994年分税制改革,地方财政收入大幅下降,而通过城市扩张和土地占用带来的税收则基本上可以由地方享有。
法制建设:城镇体系、风景名胜和村镇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办法》、《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条例》和《村镇规划标准》同年发布并实施。
1995年
法治建设: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颁布
1995 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规范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内容和要求,是1991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补充和完善。
1996年
会议文件: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
1996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将城市规划明确为指导城市合理发展,建设和管理城市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并对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的调控作用。
1997年
标志事件:平遥古城和丽江古城成为世遗
平遥古城和丽江古城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1998年
标志事件:城镇化表述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年计划的建议》,首次提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城镇化”出现在中国政府官方文件。
标志事件: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1998年,中央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该通知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
1999年
专业建设: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证
1999年颁布《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城市规划的执业资格认证逐步建立并完善。
2000年
会议文件: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对各项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工作、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认定制度和备案制度、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等,提出指导要求。
2001年
专业建设: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2001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决定每年举办学术年会,随后定名为“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专业建设:编制单位资质管理
建设部2001年1月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 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2002年
法治建设:近期建设规划和强制性内容
建设部发布 《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对城市规划在近期实施和强制性内容的管理发挥作用。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
标志事件:2010年世博会举办权
上海市获得2010年世博会举办权,这是发展中国家首次获得世博会承办权。
2003年
法制建设:地质灾害与抗震防灾管理
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发布《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4年
标志事件:家庭廉租住房制度
由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005-2014年:城乡规划工作的“增长”期
城乡共抓·增长规划·法治体系
城乡关系的调整的新命题,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成为城乡规划工作关键。《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成为城乡保护和发展规划建设管理基础,“多规合一”成为规划关系体系改革的新特征。
2005年
会议文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召开,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建设要求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城乡融合发展和城市反哺农村的城乡关系调整期。
2006年
法治建设:风景名胜区条例、蓝线黄线管理
国务院审议通过《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12月1日施行)。住建部审议通过《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自2006年3月1起施行。
2007年
标志事件:严控楼堂馆所建设
2007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
2008年
法治建设:城乡规划法诞生并实施
2007年10月通过,2008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共分7章70条,确立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被纳入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编制、修改及审批、监督检查和公众参与等纳入法制条文。
部门组织:改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年3月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法治建设: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
国务院审议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7月1日施行)。,制定这一条例旨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2009年
标志事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国务院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一个地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条例,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2010年
标志事件:主体功能区规划
国务院以国发〔2010〕46号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意义在于根据不同的主体功能区,施以不同的产业政策和政绩考核体系,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标志事件:上海世界博览会举办
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EXPO 2010),是第41届世界博览会。于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中国上海市举行。本次世博会也是由中国举办的首届世界博览会,主题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Better City, Better Life。
法治建设:控规审批和省域城镇体系审批
住建部审议通过《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2011年
专业建设: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增加了“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属于工学,专业代码0833。“城乡规划学”正式从传统的“建筑学”中独立出来,成为一级学科。
2012年
专业建设:编制单位资质管理修订
住建部审议通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标志事件:吴良镛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
2012年2月14日,吴良镛教授荣获2011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013年
会议文件:召开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
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
2014年
法治建设:市县“多规合一”试点
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28个“多规合一”市县试点单位,其中地级市6个,县级市(县)22个。
标志事件: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发布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2015-2018年:城乡规划工作的“变革”期
生态文明·城市工作·空间规划
时隔37年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以及十九大报告,为未来中国发展指明方向。生态文明体制下的空间规划改革、城市设计、乡村振兴等,是在尊重城乡发展规律,创新城乡关系、规划关系、理念关系等的变革,是人民城市为落脚点的新征程。
2015年
会议文件: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这是继1978年后首次召开最高规格的城市会议,为我国今后城市工作指明方向: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
会议文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形成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生态文明体制的纲领性架构。
2016年
会议文件: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若干意见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是为了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创新城市管理服务而制定的政策性文件。
标志事件:特色小(城)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等。
2017年
标志事件:雄安新区成立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标志事件:北京上海总规获批
2017年9月北京第七版城市总体规划获批、2017年12月“上海2035”总体规划获批。
标志事件:空间规划试点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方案》首次划定了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未来我国将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分为国家、省、市县三级。
法治建设: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经住建部第3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中国城市设计的制度建设初探。
2018年
部门组织:自然资源部诞生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
会议文件:乡村振兴全面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标志事件: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公布
4月21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
标志事件:吴良镛获改革先锋称号
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人居环境科学的创建者吴良镛获“改革先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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