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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

2018-12-28 08:56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导读

12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在北京联合召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估总结大会。广州、杭州、扬州、正定县等地围绕各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展开了经验交流。本文为正定县经验交流材料。

正定县于1994年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正定古城肇建于公元352年,自北魏至清末都是郡、州、路、府治所,曾与北京、保定并称“北方三雄镇”。现存古城墙周长24华里,文物遗存主要集中于城内常山路以南3.3平方公里范围内。

现存唐、宋以来建筑38处,国保9处、省保6处、县保23处、馆藏文物7672件,有着“古建艺术宝库”之称。

习近平总书记于1982—1985年在正定工作期间,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设立了县保单位,对全县文物进行普查建档,申请专款修缮古建,并挂牌保护55棵古树名木,多方筹资修建荣国府。

当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保管不好文物,就是罪人,就会愧对后人”。2013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正定古城保护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近年来正定古城保护工作。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秉持正确的古城保护理念,即切实保护好其历史文化价值。”一直以来,正定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正确认识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历史责任,始终怀着敬畏之心、自豪之情、历史之责,扎扎实实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让古城活起来、美起来,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坚持规划先行,完善古城保护规划体系

按照“尊重历史、保持完整、延续文脉、凸显特色”的原则,我县划定了8.9平方公里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以“一城、四关、双十字”为基本构架,以城垣形制、古城格局、整体风貌、重点文物、传统街巷、历史建筑与古树名木为重点内容,不断完善古城保护规划体系。

一是顶层设计。先后编制完成《正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正定古城整体格局风貌规划》等31项规划,形成了法定规划与专项规划相协调、整体保护与文物保护相结合的古城保护规划体系。

二是科学论证。与国内知名院校和有关研究院开展密切合作,聘请一批知名专家,先后召开论证会100余次,严格把关古城保护规划,科学论证建设项目方案。

三是尊重民意。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宣传栏、向社会公示等方式,多方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复听取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意见,并将各方意见充分吸收到规划成果和项目方案中。

四是立法保护。制定《正定县文物保护利用中长期规划》,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起草《石家庄正定古城保护条例》,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已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

二、重视风貌恢复,着力实施古城保护重点工程

按照正定县古城风貌恢复提升规划与实施要求,大力推进南城门修缮、府文庙格局恢复等25项重点工程,完成投资约30亿元。目前,20项已完工,5项正在加快建设中,基本恢复了“千年古郡、北方雄镇”的历史风貌。

一方面,与考古挖掘有机结合。按照专家意见,对先后发现的府衙照壁基座、明朝广济桥等重要文物进行妥善处置和有效保护。尤其是在国保单位开元寺考古勘探项目中,发现晚唐至明清等7个历史时期的连续文化层叠压,出土4000余件可复原器物。

另一方面,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推进古城功能疏解,将25个行政机关和655户居民迁入正定新区,对5家企业实施退城搬迁。实施城中村改造、公共停车场建设,在土地、房屋征收中,采取货币补偿等多种形式,为古城保护腾出空间,极大地改善了人居环境。

三、突出文物保护,全力保留古城历史符号

坚持把文物保护放在工作核心地位,按照应修尽修、分类实施原则,努力让每一件文物都得以保护、传之久远。

一是注重文物本体保护。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制定了覆盖全部国保、省保修缮计划,2013年以来,争取国家专项保护资金3.1亿元,先后实施18个文物保护项目。对43处历史建筑、58处传统风貌建筑实行政府维修、群众居留,最大限度地延续原业态、留住原住民。

二是注重挖掘历史依据。多次到国家图书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单位查阅古城建设相关资料,邀请文物周边老居民回忆建筑细节,精准保留历史文化符号和信息。

三是注重周边风貌协调。制定《正定古城民居风貌导则》,加强古街巷、古民居保护以及房屋翻建管理,确保与古城风貌和谐统一。坚定不移地执行古城不同区域6米、9米、18米高度控制,开展动迁和整治“双违”工作,征收16个片区的16.3万平方米房屋,拆除占压道路红线、私搭乱建和与古城风貌严重不符等违章建筑7万平方米。

四、延续历史文脉,深入挖掘古城文化

坚持把古城作为最大的文化资源,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擦亮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这块金字招牌。我县先后获得“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荣誉称号。

一是挖掘历史文化。改善临济寺、广惠寺等宗教场所周边环境,挖掘佛教文化资源,叫响“一座正定城、半部佛教史”。确定隆兴寺、开元寺2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统文化。传承关厢文化,建设南关古镇、旺泉古街等特色商业街,重现历史繁华风貌。发挥馆藏文物多达7000余件的优势,建设正定博物馆。2015年3月,正定历史文化展在国家图书馆举办,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

二是挖掘名人文化。整理汇编《正定历代诗词选》,收录历代名人题写正定的诗词823首。抢救、整理和改编白朴的元杂剧《墙头马上》,新建元曲文化中心。加大赵云庙修缮保护,建设子龙广场、小学、大桥,成立河北省赵子龙文化研究会。修缮王士珍旧居,并结合城市园林景观建设,配置正定历史文化名人雕塑。

三是挖掘民俗文化。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挖掘和整理力度,正定高照、常山战鼓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项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传帮带,对民间老工匠、老艺人建立档案、颁发证书并给予补助奖励,目前2人被命名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

中华文明传承万世,名城保护任重道远。正定县将全面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要求,用先进的理念、开放的眼光,不断探索符合正定实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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