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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与制度嬗变

2014-09-01 09:27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作者:范海江

在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针对过去发展过程中产生“夹生问题”的原因,进行相应的制度变革就显得尤为迫切。

城镇化本身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

城镇化带来的不仅仅是“农民进城”这样简单的表象。在这一简单的表象背后,包含着种种综合的社会性制度变迁。

在过去的30多年,在我国经济发展获得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城镇化建设也迎来了一个极速发展时期。然而,由于部分制度滞后于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出现了“伪城镇化”等“夹生”的问题。

截至2013年,我国的城镇化已经达到了53.7%,但是,其中只有36个百分点是户籍人口,还有16个百分点是农民工。这16个点农民工大约有2.3亿人,再加上其家眷共约4亿人,这4亿农民市民化,需要庞大的社会保障、教育等投入。

这4亿人的真正市民化问题,正是过去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遗留的“夹生问题”。

市民化的困难,并不是农民工找不到工作,而是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存在问题。

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是基于社会公平和正义理念的制度变革。在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针对过去发展过程中产生“夹生问题”的原因,进行相应的制度变革就显得尤为迫切。

如此,在新型城镇化发展已成为既定道路情况下,新型城镇化和制度嬗变这两者将相辅相成。

去除城镇化GDP考量

原本,去除城镇化GDP考量并非制度变革的直接内容范畴。然而,在过去的旧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正是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官员将城镇化与政绩挂钩,进行汇报和考评,从而让城镇化染上了GDP色彩,甚至让GDP变为左右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正因为如此,许多地方城镇化发展演绎成为一场场房地产盛宴。直到今天,全国各地许多城市上演的“大跃进”式的新城区建设,依然是GDP思维下的城镇化现实版体现。

去年,国家发改委针对全国12个省的156个地级市做了调研,并在2013年9月公布出结果。结果显示,这156个城市中,有92.9%——也就是145个城市正在搞“造城运动”;其中,12个省会城市要建设55个新城区,每个省会城市平均要建4.6个新城区;而另外133个地级市要建设200个新城区,平均每个地级市要建造1.5个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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