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为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申请人查询,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出台《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规则》(以下简称《网上查询规则》),将于3月20日起开通互联网网上查询服务。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可登录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户网站首页(http://ghgtw.beijing.gov.cn),点击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01 查询服务更便民
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网网上查询开通后,查询申请人不用亲自到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在家上网就可以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信息。
查询申请人在注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时,需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名认证,确保查询申请人信息真实,同时绑定本人手机号,通过多种方式保证查询申请人信息安全。
查询完成后,任何查询申请人和权利人可在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即时获取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加盖电子印章并可直接打印,十分便利。
《网上查询规则》的实施,为申请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满足申请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需求,打造了便民服务新亮点,也充分体现了政府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决心。
02 查询主体范围广
为发挥物权公示效力,任何查询申请人均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中的一种或多种信息,包括:
·不动产登记的自然状况信息
·是否存在共有情形
·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
·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任何人、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网上查询
查询检索条件需要提供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不动产权属证书号和不动产单元号三种检索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权利人还可通过本人姓名或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进一步查询到名下所有不动产登记的详细信息。
03 利害关系人可预审
为避免利害关系人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查询条件导致的无效申请,为有效减少前往登记中心查询窗口的次数,利害关系人可提交查询申请进行预审,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利害关系人在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内上传与该处不动产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后可申请网上预审,预审时间为1-3个工作日,系统将反馈预审是否通过。预审通过的,可持上传材料原件到不动产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领取查询结果;预审未通过的,将会告知需要补充上传的材料。
利害关系人通过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或不动产单元号,查询到
·该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信息
·与其相关的权利状况信息
·不动产共有情形
·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
·不动产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情形
本内容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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