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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示范区面临改革突破 人大代表建议提供法制保障

2019-03-05 17:30 来源:第一财经

今年,上海将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法制需求的研究,进一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促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3月3日,上海团全国人大代表们围绕“创造上海发展新传奇”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殷一璀代表表示:“今年,我们将聚焦三项新的重大任务,重调研、重修法、重促进。”

增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是2018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的,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

上海市委书记李强指出,三项新的重大任务连同进口博览会,是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组合拳”,共同构成了上海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推进改革开放的四大战略支撑,将极大地拓展上海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动力、重塑城市格局,推动创造新时代上海发展的新传奇。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样本

在今年1月27日开幕的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上海市市长应勇作政府工作报告时,首次提出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并表示上海要全力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合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区域范围尚未公布。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编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将对其作进一步明确。

但从功能和发展理念上讲,“我们希望这个示范区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示范区,联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区,推动各项改革措施集中落地、率先突破、系统集成的示范区。”应勇说。

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兆安表示,从全国来看,跨省一级的联合示范区以前从没做过,“这个示范区假如搞得好的话,对整个中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样板作用”。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以全国1/26的土地面积,产生了近1/4的国内生产总值、近1/3的税收收入。

去年以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提速,跨省市合作机制实体化运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全面深化的关键阶段。

2月19日,由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率领的浙江省党政代表团来到上海共商深化沪浙两地合作,携手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在沪浙两地领导座谈会上,李强指出,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都与长三角密切相关,也是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的发展机遇。特别是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需要三省一市共同努力、共同研究、共同推进。

李强表示,希望共同谋划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以一体化的创新突破、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努力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造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样板间、一体化体制机制的试验田和引领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引擎、区域协调发展的全国样本,携手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

车俊说,希望双方在自贸试验区战略协同、谋划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太湖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嘉兴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建设、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长三角一体化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创新之举,2月19日,浙江海港集团和上海港务集团在上海签署了小洋山综合开发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浙江海港集团和上海港务集团以股权合作方式对小洋山进行开发运营,双方合资后的盛东公司(上港集团和浙海港集团分别持股80%、20%)作为小洋山北侧唯一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主体。

张兆安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应该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方面做好示范。要推动改革措施在示范区集中落地,率先突破,集成决策。

此外,张兆安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要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方面做到示范,要解决行政壁垒问题,使改革实现突破。“在这个示范区里取得的突破,可以在更多的跨区域范围内复制推广,实现更大范围的区域协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需要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创新,张兆安说,这就需要有区域性立法给予保障。

任何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殷一璀在上述在线交流中表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为完成总书记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要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去年,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做出了《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殷一璀说,今年要着重抓好“一决定、两协议”的落实。

“我们已经安排要听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一体化重大事项的报告,特别是经过进一步的调研,选取一些项目,继续开展三省一市立法的协同、监督的联动。”殷一璀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刘晓云代表也表示,围绕这三项重大任务,将逐项进行研究,要逐项配合出台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陈靖代表也带来了一份建议:“想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特别是示范区的建设和上海自贸区新片区的建设提供立法的授权和法制保障的建议。”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代表关注的是,在长三角一体化的建设中,司法行动、司法部门如何服务于这一战略,如何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保驾护航。

“在长三角经济运作的过程当中,有许多跨行政区划的特殊案件。比如环境资源保护的案件,医药、食品、交通运输这方面的纠纷,有时不仅涉及到刑事问题,也涉及到民事纠纷。在实践中会存在一些弊端,比如说熟人社会、地方保护等因素,会干预到案件审理管辖当中的审判独立、检查独立。”陈晶莹说。

因此,陈晶莹建议说,随着长三角示范区建设的推进,适时建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在全国人大的授权下,实现跨省际特殊案件的管辖。同时,在长三角区域建立特殊案件集中办理机制,形成完整的诉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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