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提交关于推进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建议和修改《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蔡建明提出,要强调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修改为“国家实行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土地利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空间则由市场配置。
他建议,将“只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工矿仓储、商服等用地(不包括房地产用地),并经合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修改为“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外,还必须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只要不侵占公共设施、基础建设用地和必不可少的生态用地,一切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均应允许入市”。
蔡建明认为,要严格根据公共利益需要限定征地范围,不能简单地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公共利益需要划等号,也不能把“由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组织实施成片开发建设的需要”作为征地理由。
蔡建明还建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要保障其所有制成员户有所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初始成员每户可无偿获得一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中对于村民超过一处以及规定标准的宅基地可实行有偿使用,村民已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完整的用益物权属性,可以继承和有偿退还给集体,也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和外部出租、转让、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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