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各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国务院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全文。其中与城乡规划建设有关的内容如下。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城乡规划建设要点)
一、落实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
6.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污染防治要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重点任务,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部牵头)
五、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持续释放内需潜力
37.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发展全域旅游,壮大旅游产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稳定汽车消费,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支持电商发展。(商务部牵头)支持快递发展。(国家邮政局牵头)
40.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加快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完成铁路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川藏铁路规划建设,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灾害防治、民用和通用航空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民航局、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二十四)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48.科学编制和实施建设规划,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今明两年要解决好饮水困难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高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水利部牵头)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交通运输部牵头)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49.推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深化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供销社等改革。(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二十六)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51.制定西部开发开放新的政策措施,西部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和完善促进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的改革创新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
52.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促进规则衔接,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人员往来便利化。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
53.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加快补齐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短板。(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大力发展蓝色经济,保护海洋环境,建设海洋强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牵头)
(二十七)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54.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5.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等生活服务设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发展
(二十八)持续推进污染防治。
56.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持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部牵头)做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7.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下降2%。(生态环境部牵头)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关。(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8.改革创新环境治理方式,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一关了之。(生态环境部牵头)
(二十九)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60.加大城市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快递包装。(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改革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培育一批专业化环保骨干企业,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61.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抓好国土绿化,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继续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深化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三十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
72.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办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75.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只要符合安全标准、收费合理、家长放心,政府都要支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办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依法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教育部牵头)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中西部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5.健全国家应急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做好地震、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工作。(应急部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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