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法规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部分文件并公布了废止的文件目录。
此次废止的文件涉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房屋登记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关于切实加强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0〕90号)、《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科〔2011〕194号)、《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2〕47号)、《关于对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建办法函〔2002〕342号)、《关于对<房屋登记办法>有关条款适用问题的复函》(建法函〔2009〕122号)、《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2012〕102号)、《关于印发<改善中国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的建议书>的通知》(建城公字〔2000〕第5号)、《关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有关问题的函》(建城交字〔1998〕0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07〕34号)等共16个文件。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