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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6年2月24日,一年一度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业务技术交流会召开,张兵总规划师在第二单元版块——“城市总体规划”做了题为“对空间规划的点滴认识”的报告,现将报告内容做简要整理,以飨读者。感谢作者授权发布,感谢会议主办单位总工室等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源支持!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教授级高工
引 言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3年12月)
·“要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立法工作”。 (第六点)
·“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 ”(第六点)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城镇化总体布局做了安排,提出了“两横三纵”的城市化战略格局,要一张蓝图干到底”。(第四点)
·县(市)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中央深改办关于海南试点(2015年6月5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海南省就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海南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多规合一”探索的省份。
·所谓“多规合一”是指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的相互融合,解决现有这些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多规合一”有望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也是改革政府规划体制,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基础。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09
·“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
·“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城乡规划法》第一章第二条)”
·“空间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设区的市空间规划范围为市辖区)三级”。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2015年12月20-21日)
第四,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城市发展需要依靠改革、科技、文化三轮驱动,增强城市持续发展能力。要推进规划、建设、管理、户籍等方面的改革,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一 “多规合一”与空间规划
浙江“多规合一”的率先实践(2006)
·县市域总体规划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县市域总体规划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将整个县市行政区域作为规划区进行统筹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的全覆盖。
·争取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充分体现主体功能区划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其他规划相协调,城乡全覆盖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基本形成层级明确、管治有效的城乡规划决策、实施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城乡规划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
引自: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40号
广州“三规合一”实践(十二五期间)
·李克强总理(2012)指出:“在市县层面,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三规合一’,以便更好地把各方面工作统筹起来”。
·重要契机:《广州市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工作试点方案》得到国土资源部批复。
·花都、白云、天河、萝岗、南沙五区试点先行。
·与发改部门的“发展规划”协调(近期重点项目落地);与土地利用规划协调(差异筛选和协调,分类标准协调等)。
·机制:信息平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项目联合预审。
厦门“多规合一”改革实践
·2014年开展试点,初步解决空间规划冲突(12.4万块图斑),再造审批流程(从被动式服务1对N,转为主动式服务N对1),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搭建城乡区域资源环境统筹发展平台。 (王蒙徽,2015)
·“多规合一”坚持问题导向(即四大问题:规划打架,资源环境保护,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公众参与监督),探索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反复强调:是手段,不是目的。
甘肃总体规划(多规合一)的实践
·甘肃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
·重在统筹协调,最大程度尊重法定规划体系的权限和作用。
·从全域发展导向:吸纳城镇体系规划、发展战略规划,与发展规划目标衔接。
·从全域管控导向:吸纳城市总体规划、镇乡村规划,有限“替代”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来源:中规院敦煌总体规划(2015-2030)项目组,201508
海南省推进“多规合一”的总体部署
·坚持生态环境为前提,把生态底线贯穿“多规合一”的全过程。
·明确纳入“多规合一”的内容,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合理布局。
海南省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林地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规划合并纳入。
·科学规划,把所有内容落实到一张蓝图、一个管控平台上,有力管控指导市县、部门规划。
·最大限度地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利用的最大效益,最大限度地生成一批项目,最大限度地推动管理服务模式的转变。
“多规合一”与“空间规划”是两个层面的概念
《城乡规划法》
第一章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二章 多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相应的规划。——扩大将林业、环保、海洋等部门纳入符合法理。
·“多规合一”是手段,不是目的。
·“多规合一”——通过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搭建,消除在行政管理中的部门之间的矛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图斑的比对和矛盾界线的消除是技术层面的工作。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是顶层设计范畴的事情。将“多规合一”,形成建设发展“一张蓝图”的常规工作,理解为“构建以总体规划为统领的空间规划体系”,混淆了概念。
二 作为专业术语的“空间规划”的基本含义
Spatial Planning概念的引入
在我国规划界,“空间规划”是一个舶来的专业术语。因此,我们需要回到它的原意去再加认识。
我认为正是在1990年代后期,这个概念传播和影响了中国城市规划领域。
当前国际规划界使用SP的两种主要用法
在欧洲英文(Euro-English)中,SP作为一个通用的术语,是指向“政府管理空间发展的整个一类系统”。而SP system则是指许多不同形式的规划:一是英国的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二是德国和奥地利的Raumplanung:包括了联邦国土整治纲要、州规划、区域规划、城市的规划。
“空间规划体系”从国际规划领域的使用方式看,是一系列规划管理工具的总称,而不是一个具体的类型,更不是一个具体的同城乡规划并列的新类型。
三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的探索
1 引入意图:市场经济下的空间资源配置
1997-2000年:建设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城市规划工作框架”课题研究,提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这和城市规划体系的差别在哪里?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强调政府宏观调控;
·改革城市规划体系为城乡规划体系;
·加强区域规划,改革总体规划,突出战略规划内容;
·改革规划法规体系、管理体系等。
2001-2002年:国家计委规划司发动地方计委和研究机构,研究规划体制改革。为十一五时期的改革奠定了理论和思想基础。2003年由杨伟民主编的《规划体制改革的理论探索》研究报告发表。
提出树立空间均衡原则
·计划经济时期:投资、财政、信贷三大平衡
·向市场经济过渡: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和产业结构的协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空间失衡问题的日益加重,引入“空间均衡”原则。
“空间失衡”所指:
·我国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空间并不宽裕,但空间开发的秩序比较混乱;
·全国空间结构:不断扩大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
·局部地区的空间结构:一些地区和城市地下水超采带来地面沉降、超载过牧带来草原沙化、林地过度开垦带来的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更低浪费、基础设施重复建设。
“空间失衡”所指向的问题是多层面的,相对应的我国传统治理的方式也不在一个层面。
2 两个重大转变
一是从计划到规划
2006年3月,全国人大十届四中会议审议通过十一五规划(2006-2010)。“计划”让位于“规划”,一字之差,凸显我国政府更加注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注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把握和调控,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
二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发展到提出“空间规划”——从对空间失衡问题的解决,转向到构造一个新的国家、省、县市的垂直规划体系。
“在国家层面,要理清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生态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之间的功能定位。在市县层面,要实现“多规合一”,一个市县一张规划图,一张规划图管一百年。” 【《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20131123号《光明日报》)】
深化体制改革已经提出了 “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大课题。在空间治理方面,如何做好顶层设计仍然是一个值得深入讨论和广泛实践的课题。
切实提高政府对土地使用和空间管理的效能;尽量避免在国家空间治理领域 “重复建设”和“另起炉灶” 。在空间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中这两点都是极为重要的。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除了认识到要解决“空间性规划”打架带来的问题外,更要认识到建国六十多年来,我国在空间治理方面积累的理论、技术和制度的宝贵经验,在制度设计上继承和延续有价值的内容。
要回答“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的科学基础是什么?我们到底面临什么体制问题?是不是因为没有新的规划类型,才导致了目前的管理问题?空间规划的管理意图何在?
如果依法开展作为体制改革的“多规合一”能够很好地解决问题,那么新的规划类型还有没有必要建立?
小结: “多”——“规”——“合”——“一”
·政府部门层次多样,功能多样,规划多样,“多规”是常态。
“不是替代部门规划、专项规划”(——《海南省“多规合一”的探索与实践》)。
“合”——整合(技术标准、信息平台、管理界线等);
“一”——政府拥有一个统一目标、统一战略、统一部署、多部门系统分解、协同运作,以提高行政的效能。
·中国的空间规划,应当是在管理体制改革基础上对相关部门规划进行衔接、协同和整合所构建出的体系,而不是一个新的类型。
·“Spatial planning is the systematic【系统的】 preparation of spatial policies”【多种政策】。 (A Faludi, 2002)。
·“系统性“就在于多个局部的协同,“多规合一”实践正在省市县层面作出努力。
·“一张蓝图”不应理解为“一个规划”。如果说存在统一的规划,那么这个规划属于人民政府,而不属于政府下属的任何一个部门。
注:根据演讲视频整理,已经作者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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