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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稚:利用好控规平台 营造共生、共享、共治的人民之城

2017-06-22 16:39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编者按

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主办,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控制性详细规划学术委员会、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控制性详细规划学术委员会成立暨及学术研讨会”于6月9-10日在广州市艺术博物院召开,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清华大学教授、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尹稚在6月9日晚控规学委会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对控规学委会工作寄予厚望。

尹稚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清华大学教授、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

尹稚副理事长谈到控规从上个世纪80年代脱胎于美国区划的技术体系,30年时间积累了很多经验,它是我们国家城乡规划法法定规划非常核心的一部分,也是这么多年学术界讨论的问题焦点。在这个技术平台上,政府、社会、公民的各种矛盾充分的展示出来,法定性的图则范式,跨学科的非法定性学术研究也从来没有终止过。目前这套体制在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范畴下还在运转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在新形势下也面临着新的机遇、新的使命和新的挑战,因此控规学委会的成立肩负着新的重要历史使命,任重道远。

控规学委会的成立可以为控规工作同行提供一个稳定的、经常性的交流平台,增强行业凝聚力。同时在控规领域里有很多新课题需要思考,实践的相关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管理者,要通过跨学科的碰撞,真正使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科学依据、科学性、前瞻性有更大的提升,法制性有更长足性的发展。此外这个平台能够发挥决策支持作用、形成社会影响力。控规是为国家层面的控规研究提供体系化支撑的重要部分。对于地方一线而言,它是最实在的专业化指导,城市规划在走向公共政策以后,控规不仅仅是规划行业内的技术规范和规则,它也会在社会上形成各方面的利益博弈。控规学委会的研究也能够形成更有力的社会影响力,参与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制定,最终为社会性的公共政策制定提供服务。

尹稚副理事长指出控规学委会的未来工作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

(一)开展控规法定化的研究。控规作为法定规划,是学术研究和社会管理连接的纽带,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发挥控规的强制性作用、巩固其法定地位。

(二)开展规建联动研究,真正在控规层面做到多规合一。多规合一不是在规划体系上折腾,它是一个跨部门、政府执政决策的协调,目前在这个领域上实质性、可空间落地、管理性的规划政出多门,但实实在在跟城乡建设有关的东西都落在控规上。

控规改革既跟总规改革配套,同时又往下延展到建筑管理,延展到日常的综合性城市管理。所以不仅仅要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像总书记讲的管好每一寸土地,管好每一块立体化空间,同时也要在法制的要求下探讨关于责任、权利、义务等等这些实实在在跟权益有关的内容,做好控规编制跟规划管理的密切衔接。

控规是面向实施的,现在的行政许可相对于其他规划更倾向于公共政策,更事关土地的所有者、开发者、使用者,以及未来在里面生活的老百姓的切身权利和义务。如何在空间上叠加这些权益,如何利用控规有效管控和分配公共资源,如何化解通过空间要素叠加产生的社会矛盾,其实是考验国家依法治理空间能力的重大挑战。

(三)控规与城市设计。控规的编制与实施关系到城市的品质与运行,传统城市设计能否解决这些问题,新型城市设计能否作为一个更有效的法定规划的辅助手段,如何借助控规的法定地位发挥它强制性的效应和准则,为城市设计相关要求的落地提供条件都是摆在我们面前非常现实的挑战。

(四)控规对土地开发的研究。对于土地开发,应从多角度综合考虑,除了空间的布局,资源的分配还应增强控规对开发建设容量的控制研究。利用信息化的手段,以控规为一个基准平台,来研究多元化的开发行为,产生更加多元化的控制模式和控制手段,来应对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

(五)控规实施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控规是法定规划的重要环节,也是非常广泛的利益博弈的关键环节。但目前控规有太多不能承受之重,所有的问题都希望通过控规去解决,实际上却解决不了。控规困境的突破,还有赖于国家整体的法制环境,如制度的设计、实施政策的配套。在整体法治建设过程当中,控规学委会要发挥专业化的声音,让人大立法委员会关注它,才能把传统在行政许可法的事务上升到国家大法,传统规划才有实实在在的、更高层面的话语权,有更高层面的地位和作用,最终会通过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来促进整个规划领域的法制化建设。

(六)城市更新下的控规。这两年我们进入城市全面更新阶段,随着城市拓展速度的放缓,日益严谨的土地利用的管控,以及土地财政机制的逐渐淡化,控规不光管空间秩序,还要管利益协调、管社区乡规民约,是一个社会契约。未来控规可能会往立法的方向发展,不仅仅是技术数据、技术指标的管控,而是结合未来的产权管理、产权治理搭建未来的空间秩序,与未来的社会治理挂钩。控规应结合城市更新进行机制的调整,提供一个丰富多彩,同时也是利益矛盾交织复杂的背景平台,最终走出一条真正的导向型规划和既得利益保护融合的路。

(七)回归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价值取向。城市规划是一个理想与现实结合的事业。面对纷繁的现实,规划师首要思考的是应当秉持什么样的价值观。城市为了谁?在西方资本社会的城市理论探索中,新马克思主义批判空间资本化、探索社会主义空间生产方式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提出空间资本化所带来的同质化、等级化、破碎化、过度消费等非人性特征会通过空间关系、城市空间的使用以及隐藏在背后的资本的控制与支配、城市公共空间的商品化与殖民化表达出来。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副中心以后,把当时规划师提得最多的一个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提到中央的高度。社会主义的空间生产如何重回人性,恢复日常的多样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创造力,重回公共性,追求社会公平性,重回协调性,体现我们国家特有的集体主义原则。回归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其实是城市规划供给侧改革从人对空间的需求出发,来指导空间建设、空间生产。对于规划师而言,利用好控规的平台,塑造多样性的、公共性、协调性的城市空间,营造共生、共享、共治的人民之城是我们未来中长期面对的任务。

最后,尹稚副理事长认为,未来城市的发展应对的是制度创新,是所谓新社会主义模式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新的社会主义空间生产模式。如果这条路我们能够用20、30年时间走出来,那么恐怕代表的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故事、中国模式以及可以向后发达国家输出的中国范式。他殷切期望各位委员在这个领域做更多的工作,贡献更多的智慧,最终使得我们的中国模式能够更美好,中国范式能够更科学,面向世界的中国价值观的输出,能够实现一个共生、共享、共治、更平安的世界、更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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