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城市规划网>资源>会议报告>第三届“水网地区城乡发展与规划国际会议(2022)> 正文
导读
11月12-13日,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苏州科技大学主办、苏州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承办、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第三届“水网地区城乡发展与规划国际会议(2022)”成功举办。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建筑与建成环境学院Steffen Nijhuis教授作题为《设计面向未来的城市三角洲:荷兰的经验》的主旨报告。
演讲人:Steffen Nijhuis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建筑与建成环境学院教授
1 应对气候变化——将滨海景观作为设计内容
1.1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城市三角洲是世界上最具有前景和最具活力的地区,它们对经济发展及维持自然系统的平衡做出了巨大贡献。世界正面临多种威胁,如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气候变化,特别是海平面的大幅上升,据估算到2050年海平面将上升0.5米以上,世界上约570个低洼沿海城市,近8亿人面临海平面上升、洪水和风暴潮影响的风险。海平面上升和洪水给城市带来的全球经济代价,到本世纪中叶达到1万亿美元。
1.2荷兰与水共处的历程
欧洲西北部最大的低地位于荷兰,荷兰26%的国土位于海平面以下,超55%的土地易遭受洪水的影响。过去的2000年,荷兰人民一直在思考如何与水共处,在适应自然环境的过程中,创造了丰富的自然和文化景观。
几个世纪以来,荷兰也面临风暴潮的威胁,最近一次严重的风暴潮发生在1953年。当时,荷兰西南部绝大部分的地区被海水淹没,造成了大量人员丧生,这场灾难后人们开始思考,能做些什么使荷兰更加安全?在这个时间段,荷兰对于水的管理形式从进攻性转向更具防御性,包括应用各种机械工程设施和河流系统的调节使其不受海水入侵影响。
1.3荷兰现在面临的水问题
现在,荷兰仍饱受水资源问题的困扰,包括极端天气导致的强降雨和干旱引起河流流量的极低和极高,海平面上升导致的海岸侵蚀和盐水入侵。九十年代初,荷兰发生的严重内涝,紧急疏散了50万的居民,引发了一场关于荷兰未来安全的辩论。应对这些水问题,不能仅仅依赖一些短期实际的解决方案,而需要针对不同的环境提出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2 荷兰新Deita项目的探索
2.1“与水共融,与自然共建”的新理念
该理念与以往防御性的策略相比更具适应性,通过给予水更大的空间把土地重新还给自然系统,从而利用水的侵蚀和沉积过程,强调人居环境应当与水和谐共存,相关利益方共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并由此提出结合洪水防御系统、兼顾空间质量与社会生态、体现跨学科包容性的方法,让所有利益相关方参与到保护和重建生态系统的过程中。
2.2荷兰河流开发项目的实践
荷兰河流系统空间规划,由39个小项目组成,横跨整个水系,项目共确定了四个重点项目,包括新建河流,拓宽河流区域等。其中的一个项目,通过创造一条新河道缓解瓶颈处的水压,通过创建新的娱乐项目、新的住房开发帮助城市对水的方向重新定位,启动新的城市发展,创造了新的工作机会,创造了新的景观环境,并且通过共享相关信息,咨询方案意见,让居住在本地区的人们一起创建项目。最终实施的规划受到极大欢迎,成为了当地一个充满活力的场所。在解决洪水等水资源管理相关问题的同时,将共同创作的过程与生态发展和再创造等其他议题结合起来,开发新的商业模式,提供更可持续的未来。
总结一系列开发河流空间项目得出五个关键点:第一,人居环境应当与水和谐共存,要基于自然提出解决方案。第二,解决水资源管理相关问题时通过与生态发展和空间再创造等其他议题结合起来,通过开发新的商业模式,为城市发展带来新机会。第三,通过共同创作的过程让所有利益相关方参与到保护和重建生态系统的过程中。第四,采用以设计为导向采用多尺度和跨学科包容性的方法。第五,设置一系列横跨整个水系的子项目,通过各个小项目的执行提升整个系统的工作效率。
3 未来城市三角洲规划中的沿海抗灾能力建设
第一,要以景观的型式和形成过程为基础。以自然和城市景观的生理学为指南形成空间,塑造空间的转变,这是理解景观形式和过程的基础。第二,创造和再生生态系统。生物的多样性和多功能性要比社会生态包容性和水敏感的城市景观重要。第三,弹性和适应性的空间框架。制定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期战略的同时,为当地项目设置短期干预措施。第四,以设计为导向的多尺度和跨学科方法。以科学认知作为基础进行实践,面向设计的多尺度和跨学科方法是关键,其中不仅使用了基于生态自然和景观知识的空间设计,在与多个利益相关者共同创造的过程中,还包括以设计为导向的多尺度和跨学科研究。
4 未来展望
解决气候变化等全球性议题需要从不同文化不同地区的人们的实践和历史中汲取经验,目前团队也正与华南理工大学团队合作,以期将荷兰经验推广应用在珠三角。
文字整理:林振东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