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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水雄:社会博弈论与超大型城市的规划与治理

2015-06-24 17:05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编者按:

2015年4月10日,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王水雄教授在同济大学召开的“城市与社会”国际学术论坛的平行论坛上作了题为《社会博弈论与超大型城市的规划与治理》的报告。王水雄教授指出,应该将未来超大型城市的社会治理问题,放在过去的社会治理体系,并进而放在社会博弈论的框架之中来看待。

王水雄教授试图把博弈论跟城市规划和治理结合起来,又试图把博弈论和数学的博弈论区别开,因此提出社会博弈的概念。社会博弈论强调任责、威胁与承诺,强调结构运作和大小不同博弈框架的镶嵌、协调,强调对所有行为主体动力的充分利用。 超大型城市形成本身,与国际国内社会博弈格局有着密切的关系,其规划与治理问题也有必要放在社会博弈论的框架之中来剖析。城市的规划与管理,甚至制度的设计,都需要将社会博弈包含的因素考虑在内。

首先,王水雄教授以古代社会中的人质来解释超现代城市的人质。比如春秋战国时期,不同的国家之间经常交换人质。而现代超大型城市中的人和物(包括建筑),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现代版的“人质”机制中的人质,这种人质机制是避免不同国家之间,产生不信任和发动战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双边治理安排。在这里博弈双方之间缺乏一个共同认可的权威来对他们的关系进行规划和治理。所以他们只好把自己的一部分至关重要的利益,放在对方的手中,由对方所掌握,以此来形成对自身恣意妄为的一种制约,进而增加双方行为的平和稳定性,强化信任。现代超大型城市成为“人质”, 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武器的发展。 核武器的发展,以及相关的远程运输技术和长距离发射、打击能力的提升,使得在现代城市中生活的人和物,虽然貌似并不直接处在国外力量的控制之下,却是处在其报复性力量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因此,只要行为者无法在短时间内摧毁对方进行远程打击的报复性能力,行为者就会因为自己大城市“人质”性质的现实存在性,而不敢轻易发动战争,特别是大规模战争。这种“人质”机制的现代翻版,以及“恐怖平衡”的长期维持,带来了超大型城市发展的机遇。

其次,王水雄教授将城市“人质”观点嵌入社会博弈论当中,他解释说,人质机制意味着任责、威胁和承诺。而社会博弈论强调任责、威胁与承诺;强调结构运作和大小不同博弈框架的镶嵌协调,降低交易成本;强调对所有行为主体动力的充分利用,及其权利的必要约束。王水雄教授以二哥二嫂的例子解释了什么是制度:

二嫂想改二哥晚回家的习惯,跟二哥订制度,晚上11点不回家就锁门!第一周很奏效,第二周二哥毛病又犯了,二嫂果断执行制度,把门锁了。结果二哥干脆不回家了。二嫂很郁闷,难道制度订错了吗?后来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指点,修改制度:晚11点不回家,就开着家门睡觉!二哥大惊,从此11点之前准时回家。

这个故事所阐释的核心论点即制度遵守不在于强制,而在于核心利益。当中存在着二哥二嫂之间的博弈。在第一种制度里面存在威胁和反威胁,二嫂说晚上11点不回家锁门,这是一个威胁。但是后来二哥第二周遵守不了,实际上开始了反威胁。在这个过程中,要么二嫂软化制度执行,要么二嫂坚决执行制度,最后让二哥在外面游荡的时间更长。但是第二个制度把二人的博弈镶嵌到了更大的一个博弈里面。在这个博弈里面它引入了第三方。因为有第三方来帮助执行这个制度,使得反威胁就出问题了。让二哥掌握主动权,相应的二哥就有责任,这个责就是一个任责。

再次,王水雄教授将大型城市内的博弈分解:一种博弈分解与镶嵌,即小区化,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将小区小型化。第二种博弈分解:城市分散化。市场力量与政府力量协调,抑制超大型城市的过度汲取力。

在这里,王水雄教授特意指出注意城市规划与治理的聚点效应:聚点理论来自托马斯·谢林。 在社会生活中有许多地点、标识物或信号可以称为聚点,用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行为。 比如说,对于两个在大商场中离散的夫妻,也许一层的商场中央位置便是他们的聚点之所在--他们可以在这里找到彼此。城市规划中应该充分利用聚点效应。比如说,注意多区域中心的规划。为了避免出现大城市的人员拥堵乃至踩踏,还需要注意明确的标识,比如说,在大城市的游行中,何处为起点,何处为终点;何处为出口,何处为进口。

社会博弈论不同于数学博弈论,社会博弈论里面强调权力,强调大博弈套小博弈,强调任责、威胁和承诺。这些恰恰是在规划里可以利用的。

社会博弈论在城市规划与治理之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规划是运用空间作用于人的心理和行为,与制度一样,它可以进而对城市生活中的人们形成社会治理的效果。

(根据速记稿整理,未经报告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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