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规学函〔2017〕23号
关于推荐第三届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奖和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二级组织、地方学会和各单位会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从即日起启动第三届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奖和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个人会员。
2、直接从事城市规划领域科研、设计、管理、教学、科普和服务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学会各二级组织机构、各单位会员、各地方学会按照规定程序提名并推荐“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设置有城市规划专业的大专院校以及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会员可以通过上述渠道提名并由他们推荐成为“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选择单一渠道推荐,勿多渠道重复推荐。
三、推荐名额和表彰奖励
1、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2名候选人,曾获得过往届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奖并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年龄等条件的可以直接参评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不再重复递交材料。
2、“第三届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奖”最终获奖名额不超过6名。
3、我会将从获得本届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奖及往届获奖者中符合条件的获奖人中择优选择两名推荐上报中国科协参加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
4、我会将在201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开幕式上对本届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四、推荐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2、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城市规划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3、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和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4、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原件)。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推荐单位意见一栏需要由理事签名或加盖二级委员会、地方学会和单位会员公章,未正常缴纳会费的单位会员取消推荐资格。
(二)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1、《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候选人学术简介(300字以内)
3、候选人正面电子照片(不小于10cm*10cm,分辨率150dpi以上)
请各推选单位于2017年10月10日之前将上述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报送至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秘书处(逾期不接受上报材料,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进入评选环节)。
六、联系方式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刘静静
联系电话:(010)58323866,13693642898
传 真:(010)58323850
通讯地址:100037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配楼105室
电子邮件:liujj@planning.org.cn
附件: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