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3月出生于济南。1934年考入北平师范大学,其间追随共产主义理想,积极投身“12.9”学生抗日救亡运动。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华北局组织部城市科科长、华北行政委员会财委城市建设处处长、建工部城市建设总局副局长、建筑工程部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国家建委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国家计委城市建设计划局副局长等职务。具体指导了八大重点城市和上海、北京等地的城市规划,直接参与中央制定我国城市建设规划的方针政策,是我国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事业的元勋。积极组建城市规划学术组织,1956年起任第一届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城乡规划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916年生,河北省深泽县人。1937年参加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清苑县委书记、保定工作委员会书记。解放后先后任中共保定市委副书记、轻工业部人事司副司长、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轻化工局局长、国家计委城市建设计划局局长、国家经委城市规划局局长、国家建委城市规划局局长、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副局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顾问。
1978年起任第二届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后任第三、四届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顾问、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顾问。
1916年生于沈阳市,原藉山东诸城。1942年毕业于重庆中央大学建筑系,后在武汉从事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1999年在北京清华大学建筑系任教,后长期任国家城市规划部门专家,高级建筑规划师。长期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潜心于城市历史文化方面的研究。曾任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文物委员会委员等。在担任第五、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竭尽全力投入政协组织的文物保护调查研究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1978年起任第二届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1年起任第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后任第四届委员会顾问、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顾问。
1922年出生于南京;1944年毕业于重庆中央大学建筑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49年获美国匡溪艺术学院建筑与城市设计系研究院硕士学位;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所长,清华大学人居环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吴良镛积极致力于人居环境的规划设计研究及城市设计的方法研究,出版了《广义建筑学》等多部著作。他也是著名的建筑教育家,是中国特色建筑教育体系的创始人之一。
1956年他参与创建第一届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城乡规划学术委员会),并历任第一至三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委员;1990年起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2004年起任名誉理事长。
1930年出生于江苏苏州,195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系。曾任建设部副部长、八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九届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现任建设部特邀顾问,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城市规划法》主要起草人;曾负责编制西安市总体规划、天津及唐山市地震后恢复重建规划;主持编制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78年起历任第三、第四届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1990年起历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第一、二届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2004-2009年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
国务院参事,2009-2015年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国际水协(IWA) 中国国家委员会主席,高级规划师,经济学、工学博士。现兼任同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生导师,清华、北大、南大、浙大、复旦、香港理工大学和英国卡迪夫等大学的兼职、客座或荣誉教授。并获多项国际奖项,2006 年获国际水协主席奖,2010 年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遗产奖,2014 年获国际绿色建筑协会主席奖,同年获国际水协全球奖。